新民晚報訊 (通訊員 肖蕓 記者 袁瑋)某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銷售施某和廖某,乘工作便利至客戶家中,謊稱幫忙升級保單,實際假冒客戶名義,以客戶保單向保險公司貸款,再通過隨身攜帶的POS機將客戶銀行卡中的貸款套出供自己花用。日前,施某、廖某因涉嫌信用卡詐騙罪被徐匯區(qū)檢察院提起公訴。
圖片來源:東方IC
70歲的陸阿婆在某保險公司買過保險,發(fā)生了一些不愉快,于是向公司反映問題。2018年年底,她接到自稱是客服部的電話,對方表示第二天上門回訪。第二天,兩個自稱客服部的男子如約而至,先就公司的一些問題打了招呼,隨后說想了解一下具體情況,要看阿婆的保險合同和身份證,還要求換一個新的關(guān)聯(lián)銀行賬號。正巧陸阿婆新辦了一張銀行卡,想想里面沒什么錢,就把卡給了他們。之后對方又說要通過陸阿婆的手機幫忙看看賬戶情況,陸阿婆又把裝有App的手機給他們看。到了第三天,這兩個保險銷售又來到阿婆家,稱“還有些問題沒有解決”,一個和阿婆聊天,另一個用她手機和銀行卡操作,還說核對保險賬戶要輸入銀行卡密碼,阿婆想卡里確實沒什么錢,就當著他們的面輸入了密碼。
2019年1月,陸阿婆突然接到這家保險公司電話,說她在該公司貸款9萬余元,并已經(jīng)產(chǎn)生300余元的利息。陸阿婆想自己根本沒貸過款,怎么會有債務(wù),連忙向公安機關(guān)報警。2月,犯罪嫌疑人廖某和施某落網(wǎng)。
這從天而降的“貸款”究竟怎么回事?廖、施兩人到案后供出了原委。原來,兩人2018年入職保險公司擔任銷售,熟知客戶保單的信息情況,而公司正好有用保單質(zhì)押的貸款業(yè)務(wù),于是兩人打起了貸款套現(xiàn)的主意,想通過客戶手機上保險公司App,再用客戶保單作為抵押,向保險公司貸款,把客戶貸的款“借出來”供自己花用。
2018年12月,兩人一起“登門拜訪”了陸阿婆,廖某和阿婆聊天,介紹新的保險產(chǎn)品,施某則乘機用她手機的保險公司App,以陸阿婆的保單作為抵押,貸了9萬元到她賬戶綁定的銀行卡上。因為貸款要24小時才能到賬,兩人找了個借口說第二天再來。第二天上午,施、廖各帶了一個POS機,又要了陸阿婆那張綁定的銀行卡,刷了POS機,并讓陸輸銀行卡密碼。為了讓對方放心,還稱“刷POS機是用來買新的保險產(chǎn)品”,但實際根本沒有簽訂新的保單或者新的保險合同。陸阿婆誤以為卡里沒有錢,所以也沒把輸密碼的事放在心上。事后,施某用廖的POS機刷了4.99萬余元,用他自己的POS機刷了3.8萬余元,最終除去pos機套現(xiàn)手續(xù)費外,廖某分得5萬余元,施某分到3萬余元,這些錢供兩人平時開銷用掉了。
2019年1月,犯罪嫌疑人廖某、施某又到客戶趙先生和鄭阿姨家中,謊稱幫助處理賬戶,騙得被害人銀行卡后,用POS機分別套取現(xiàn)金6萬元和7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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